大型設備裝卸吊裝作業前應詳細勘察現場,按照設備搬運工程特點及作業環境編制專項方案,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,其內容包括:現場環境及措施、工程概況及施工工藝、起重機械的選型依據、起重扒桿的設計計算、地錨設計、鋼絲繩信索具的設計選用、吊裝過程中的各種防護措施等。
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、均勻,不得突然制動;左右加轉應平衡,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;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,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。
大件起吊應拉溜繩,速度要均勻,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;操作控制器時,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。
當(履帶)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,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%,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,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,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mm,并應拴好拉繩,緩慢行駛;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。起重機的地面松軟不平時,起吊禁止同時進行兩個動作。
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,鋼絲繩應保持垂直;各臺起重機的升降、運行應保持同步;各臺機重機所承受的載荷均不得超過各處的額定起重能力。如達不到上述要求,應降低額定起重能力至80%;也可由總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降低額定起重能力使用。設備搬運吊用時,總工程師應在場指導。
起重機在安全保護裝置發生故障、失效或不準確時嚴禁帶病作業;在作業中,嚴禁對傳動部分、運動部分及運動件所及區域做維修、保養、調整等工作;傳動部分應潤滑良好。
威海設備裝卸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、大雪、大霧等惡劣天氣時,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。雨雪過后作業前,應先試吊,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。
威海設備裝卸的注意事項及要求:
一、裝卸搬運作業人員必須但好安全帽,穿好防滑鞋,正確系牢安全帶,安全帶禁止掛在可移動或不牢的物件上。在施工中要加強互保和安全監督。
二、裝卸搬運作業的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資格 證書,經體檢合格后方可登高作業,身體不適者嚴禁登高。
三、劃定裝卸搬運工作區域,并派專人監護,無關人員不得入內,不得在危險區域逗留或通過。
四、高空作業人員所帶工具必須放在工具包內,不得隨意上下拋擲工具及物件,防止高空落物傷人。
五、裝卸搬運應指揮統一,信號明確,施工中嚴格按措施執行。
六、裝卸搬運作業前應認真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,認真做好技術交底。
七、6級大風或雷雨天氣不得進行裝卸搬運作業。
八、設備搬運裝卸搬運時路基必須牢固平坦。